“过桥”垫资高收益 非法集资请警惕
案例:
近期,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涉案金额达40余亿元的非法集资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清与第二被告人陈某可系父子关系。2015年3月,被告人陈某清为归还前期借款,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虚构从事银行“过桥”拆借业务这一事实,通过成立公司、借新还旧等手段向亲友及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清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陈某可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非法集资风险提示如下:
一、提高防范意识,关注经营资质。
广大市民群众在投资理财前,应做好甄别工作,通过官方渠道查询相关公司资质,审慎投资。
二、拒绝高利诱惑,树立安全观念。
出借人要理性分析,如承诺收益远高于法律规定的利率,应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三、加强金融知识学习,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日常生活中,市民群众应注重掌握一些金融知识,明确法律禁区,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