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保健品理财宣传,切勿为非法集资买单
案例:
2019年,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任某、袁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进行宣判,被告人任某于2016年10月开始经营承德县顺亿堂保健品店,为该店实际负责人及经营者。2017年年初,任某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通过组织员工散发传单和投资人口耳相传及开展免费讲座送礼品等方法向中老年社会公众宣传推广其保健品店大众公益投资返利模式,并向投资者承诺在投资后每月可以领取高额返利,且可免费服用一款名为麦卡多安口服液的保健品,投资金额分别为18000元、36000元、54000元、108000元四个档次,领取返利金额及期限对应投资金额分别为每月返利1800元共返利24个月、每月返利3600元共返利36个月、每月返利5400元共返利48个月、每月返利12000元共返利60个月,即多投多返利的方式非法吸收投资人资金直至案发。承德县顺亿堂保健品店每月25日准时向投资人返利至2017年12月25日最后一次返利。2018年1月承德县顺亿堂保健品店停止向投资人返利,任某潜逃后被抓获。
非法集资风险提示如下:
一般来讲,保健品不具备投资的价值,凡以保健品为幌子,宣传投资即可获得高额返利等,其实质就是“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类型的非法集资。
对于借用保健品幌子,宣称投资有回报的不法分子,我们要提高警惕,尽量远离,同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有关处非部门进行举报,保护自己和他人。
警惕!别让以寄售为名的非法集资掏空长辈钱包
案例:
位于某市的深圳市分购贸易有限公司,涉嫌开展非法集资活动。据“分购体验商城”公开信息介绍,会员首先在线上商城或线下体验店购买一件商品,在获得一定比例的购物券后,用购物券和现金的方式,再次以批发价购买商品后,可委托公司代为销售,代销周期20天,到期后给会员分配相应利润。若购买一件2680元的商品,平台赠送4700元购物券。会员再以660元的现金和4700元的购物券,在商城上批发两件同款商品后,委托公司代为销售,20天后平台收取1072元的服务费后,剩余4288元转入会员的账户余额中。从2019年10月1日到12月28日期间,深圳分购公司调整购买、寄售、提现规则,从原来的每天提现1%改为0.1%。同时,大量会员开始出现申请提现无法到账的情况。
2019年4月8日,某市公安局对外发布了《关于某市分购贸易有限公司集资诈骗的情况通报》。该通报称,2020年1月7日,某市分购贸易有限公司因涉嫌集资诈骗被某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非法集资风险提示如下
一些企业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采取免费旅游、养生讲座、专家义诊等方式诱导老年群体,制造虚假声势,宣传“寄售分润”的营销理念,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当集资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时,不法分子一方面会增大寄售收益提现的难度,另一方面将资金财产转移。
警惕以公司名义包装实体项目进行的非法集资
案例:
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一起销售“地宫穴位”等涉老项目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告人朱国华等虚构“地宫穴位”理财项目、汽车租赁债权项目向不特定的4000余人非法集资,其中有1200多名老年人,集资诈骗金额达18.74亿元。主犯朱国华被判处无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3月至2018年7月,被告人朱国华、朱金根利用朱金根及他人身份材料注册成立凤鸣财富管理(苏州)有限公司、苏州苏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
在上述公司没有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情况下,由被告人朱国华负责策划,将虚构不合规的“地宫穴位”项目、夸大的汽车租赁债权项目等包装成“创新3号”“创新6号”“金凤8号”“金凤26号”“苏玺财富”等12种理财产品,由销售团队通过散发传单、举办酒会、业务员推广等方式对外公开宣传,通过与集资参与人签订股权认购计划合同、债权计划合同等形式,以高收益率为诱惑,向社会不特定群体销售理财产品,向4300余人非法集资,其中涉老年人1200余名,实际吸收金额18.74亿元,至案发尚有9.13亿余元未能返还。
非法集资风险提示如下:
一是合理消费
根据自身需求和收入水平,审慎使用各类互联网信用支付产品。
二是审慎投资
对各类新型投资“机会”保持高度警惕,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切勿轻信、轻易投资。
三是损失自担
牢记投资有风险,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非法集资类案件挽损难,破案后追赃退损比例极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