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项目”花样多 非法集资要认清
案例:
2019年,陈先生通过朋友介绍,他花30万元认购了江西宜春温汤镇一家老年公寓的床位。投30万元,年利率14%,就是每年42000元,这样高回报的投资,让很多老人也动了心。
其实早在两年前,这家老年公寓所属的宜春百乐休闲福利服务中心,吸纳了2000多位老人的资金。但2019年,老人们就已经收不到所谓的“投资返利”,而该公司还在继续招募不知情的新会员。
近日,经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当地公安依法对百乐休闲福利服务中心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10名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涉案金额高达3.7亿元。
非法集资风险提示如下:
一、高额利息难兑现
机构或企业承诺的高额利息主要来源于老年人缴纳的费用,往往会拆东墙补西墙,一旦资金链断裂,高额利息无法兑付,本金也难以追回。
二、资金安全无保障
大量来自社会公众的资金难以得到有效监管,由发起机构控制,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
三、养老服务难实现
机构或企业以诱骗的方式,骗取老年人信任,向老年人承诺高端养老服务,往往无法达到预期效果,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
警惕以免费旅游、投资养老为名的非法集资
案例:
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期间,张某通过业务员以办理旅居卡免费旅游旅居、筹款养老、投资养老院项目返利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老年人进行宣传,向145名老年人非法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850余万元,返本付息200余万元,造成损失600余万元。
2020年6月14日,某市公安局以张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人民检察院起诉。检察机关全面审查在案证据,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后,排除了部分证据之间存在的矛盾,确定了本案是个人犯罪,确定了集资参与人人数、吸收金额、返还金额、查扣冻财物情况后,于2020年9月14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移送公安机关扣押的一辆越野汽车。
2020年12月30日,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被告人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非法集资风险提示如下:
一“会员卡游”
以成为会员等名义吸收资金,承诺消费者缴纳会费后可享受免费旅游或低成本旅游,并定期给予分红。
二“投资项目游
以投资、加盟、入股旅游项目等名义,邀请社会人员尤其是老年人外出旅游考察所谓的项目,骗取其信任。
三“预付款游”
以售卖“旅游套餐”预付款产品的名义,以“低价游”为噱头收取用户预付款,以廉价产品吸引消费者。
四“出境保证金游”
以出境游保证金为幌子,收取高额押金、保证金等,提供旅游产品,并承诺给付高息。
养生局中局,127名老年人被骗
案例:
2020年7月,甘某等4人在南海区大沥镇设立“美生之家”公司,并通过制定“顾客邀约话术”、精心设计布置办公室和讲课场所包装成一家“养生公司”,以发小礼物、开养生课、返现金红包等手段骗取老年人信任,进而虚构高回报理财产品先后骗取127名老年人192万余元。
“美生之家”养老诈骗四部曲
第一步:免费发放小礼品。该公司到周边市场、公园等场所派发宣传单,通过免费派鸡蛋、洗衣液、大米等小礼品吸引老年人注意,进而邀请老年人到场听“养生课”。
第二步:听养生课加入会员。该公司专程派出“专家”开养生课堂,并承诺购买500元保健品即可免费继续“听课”,并根据来听课次数分批获得600元现金返现。由于公司承诺得到兑现,吸引了大量老年人前来“听课”,由此发展了一批老年人会员。
第三步:承诺全额返还并赢取额外奖励。该公司宣称只要充值1314元升级为宣传员,就可以在三年内每周领取30元的红包,还赠送保健品和旅游服务,如“拉客”成功则额外奖励1000元。部分会员收到了红包,还参加了公司组织的旅游,对该公司的“承诺”深信不疑。
第四步:推出无风险、高投资理财产品。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约定:凡购买几干至几十万元不等的理财产品,公司会按照投资年限支付年利率12%-15%的利息。为得到老年人信任,该公司还专门上线了一款“美生APP”,投资人收益在线上可随时查询,确保保本无风险,还可经常享受公司免费保健品和旅游服务。
非法集资风险提示如下:
一、莫贪利:利息越高,陷阱的概率越大。
老年人在选择投资理财产品时往往表现出仅追求高收益、高回报,对投资知识却了解甚少,对投资风险预见不足。高收益、高回报往往伴随着极高的投资风险。老年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应提前进行投资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购买风险承受能力范围内的理财产品。
另外,老年投资者还需要认真阅读投资理财协议内容,仔细核实双方的权利义务,提高证据意识,勿听信推销人员的口头承诺,勿贪图推销人员给予的小恩小惠。
二、辨真假:谨防虚假项目、留意钱款去向。
针对理财产品所投资的项目,诸如养老地产项目、养老床位项目等,老年投资者应仔细核实其是否真实存在,可在官方网站查询其是否备案,切勿通过销售人员展示的图片来判断项目的真假。针对投资款的收款账户,应核实是否为公司对公账户,如款项是汇给个人,诸如销售人员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提高注意,切勿汇款。
三、忌跟风:多与子女商量,开拓信息渠道。
现在市面上的理财产品日新月异,很多老年投资者在对新出现的产品并不了解的情况下,仅根据推销人员或周围其他老年人的意见就去购买,容易被骗。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众公开宣传募集资金的活动,有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类犯罪,切勿听信盲目购买。
老年人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应多与子女商量,包括购买在银行柜台代为销售的基金,切忌跟风。老年人属于抗风险能力弱的群体,积蓄是为养老和医疗准备的,理财只是为了让这笔钱略有收益,而不是期望用这笔钱投资发财,所以请尽量选择风险低、稳健的理财项目。